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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广联合会考级宣传规范管理,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简称“中广联合会考级”)委员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名称规范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是北京文化和旅游局批准设立的考级机构,是中广联合会考级的主办单位,负责成立中广联合会考级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中广联合会考级活动依托各考级单位具体实施。各考级单位须按照所申办单位开展考级活动。
第二条 宣传规范
一、中广联合会考级各单位对外宣传可使用“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简称“中广联合会考级”)。
二、不得以中广联合会、国家广电总局名义开展工作,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误导公众或合作方将国家广电总局理解为营利性活动的主体、授权方、担保方等一切行为,不得擅自印制带有中广联合会字头、标识的信纸、信封、名片等。
第三条 平台规范
一、中广联合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网站为考级查询、新闻、通告发布及成果交流平台。
二、中广联合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网站由中广联合会考级办公室(简称“考级办公室”)管理、使用,承办单位可推荐一到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发布内容需由考级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上传。
三、中广联合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网站公布考级办公室电话,接受公众对中广联合会考级工作的监督。
第四条 程序规范
一、各类考级工作新闻稿件发布前需报送考级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承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单独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及独立发布新闻稿,未经批准的考级相关业务信息也不得随意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QQ群、微博等媒体上传播。
二、考级网站设立审核机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本地的风采展示视频、宣传材料等,由考级办公室审核后视情况上传考级网站对外展示和公示。
第五条 传播规范
对外宣传的有关中广联合会考级信息须规范传播,不得擅自更改。考级网站内容可转载,但不得擅自更改。
第六条 经营范围规范
各考级单位应将自营项目、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与中广联合会考级作好区分。各考级单位已取得授权,涉及中广联合会考级相应工作的自营项目,如:讲师培训、高教培训、教师培训、学员培训,考级教材展演、展示活动等新闻、简章、通告均需提交考级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在媒体发布(包括自营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第七条 本办法于xxxx年x月x日实行。解释权归考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