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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按照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要求,增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规范性,提高考级机构辨识度,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简称“中广联合会考级委员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统一设计核发证书
1.证书类别。
教师(高级、教师、讲师)证、学生考级证书、考官执考证、师德师风培训证等考级证书。
2.证书设计。
经中广联合会考级委员会统一设计各类证书样式。
二、考级证书核发程序
1.中广联合会考级委员会比照考官和承办单位提交的评审卷,对考级单位提交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实比对。确认无误后,同意考级承办单位汇总上报的考生信息印制考级证书,并加盖中广联合会考级委员会钢印。
2.指派专人按照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系统要求制作考生信息模板,提交系统,并告知各考级单位可到系统进行查询。
3.考级办公室委派承办单位按批次准时给教师、考官、考生等发放考级证书。各考级单位收到承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后及时发放到相关教师、考官、学生手中(承办单位须在收到完整考级资料之日起2个月内将证书发放到各考级单位)。
4.本办法自xxxx年x月x日实行,解释权归考级办公室。